第三百三十四章 逛街-《攒够了喜欢就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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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裙子展现在了宋义面前,宋义满意点头:“这条不错,换吧。”

    “喂,我又不是试衣模特。”

    “换不换,不换,我就进去了。”宋义拿着衣服作势就要跟进去,林栖栖怕了他。

    她还没进去试,白芷已经走出来了,白色的蕾丝长裙,方领,小落肩袖,露出了姣好的蝴蝶骨,与林栖栖的俏皮不同,白芷穿白色有种与生俱来的文气。

    沈商陆的目光注视着,没有转移开来。

    导购在耳边嗡嗡地赞美,他听不清楚一个字,因为心里已经认定了,她很美,白芷的美透着一种清透,不沾世俗的气质。

    有些明星被称为有仙女气息,白芷大概就是这种类型。

    被这么多双眼睛注目着,白芷都还有些不自在,她低头看了看,然后就说了一句:“我不喜欢。”

    沈商陆点点头:“不喜欢就换下一件。”

    导购看了沈商陆一眼,白芷转身就松了一口气,进去换另外一件。

    “凡是我女朋友说不喜欢的都打包起来,她穿着很好看。”沈商陆知会了导购一声,导购默默地记下来了。

    还有这么陪女朋友逛街的男人们,果真是高明。

    白芷换了好几套,都是同样的回答,但凡是沈商陆点头确认,白芷说不喜欢的,导购都欣喜地去打包了。

    一般沈商陆选得款式都很保守,适合白芷,而这边宋义就不同了,宋义只会挑好看的,然后林栖栖穿着好看,但他又有自己的特别观念。

    搞得后来林栖栖都发火了:“我本来就不想买,你这让我试来试去,还觉得这不好那不好,你是本身嫌弃我这个人不好,衣服没啥问题,是人有问题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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