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逛街-《攒够了喜欢就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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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义和沈商陆从坐着等得对象,直接站起来,顺便叫来了导购,“这个、这个、还有这件。”沈商陆拨弄着衣架上的衣服,“还有那边那件,这件也还行,全都拿给那位穿白裙子,试穿,尺码么,她那么瘦,最小号就行。”

    而另外一边,宋义以收购式席卷了一手的衣服,直接拿给林栖栖:“进去穿给我看,没有否定的权利,我在行使我丈夫的权利。”

    导购站在白芷面前,和她游说:“你男朋友眼光这么好,我都还没见过这么舍得的男朋友呢。”

    “可眼光不好。”白芷本身想要回绝的。

    但导购把她盯死了:“那您看,您喜欢什么样的,我陪您挑。”这么大单的生意,这个导购心想必须要拿下来。

    林栖栖被迫推进了更衣室,因为宋义说了,你不去换,那我就进来帮忙了,她被吓过去的。

    “不喜欢吗?”沈商陆见白芷还没进去,走了过去,问道,“还是觉得我眼光不好,我女朋友这么好看,穿什么都行。”

    “这是你说的,穿什么都行,那我为什么还要穿这些呢。”白芷拒绝了。

    沈商陆上前一步,扶住了她的肩膀,人交叠过去,靠近她耳边道:“试试又不花钱,又不一定非要买,你如果说不喜欢,给我省钱,我还不好啊。”

    屈服了,白芷不想让他没面子,等下就说不喜欢就行了。

    她应允了,导购兴奋地为白芷进更衣室服务。

    宋义和沈商陆重新坐回了沙发上,等待着她们惊艳出场。

    他们挑衣服的眼光和他们本身的审美价值还是相关的,毕竟选了这么好看的另一半,衣服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林栖栖穿了一条粉色吊带裙走了出来,宋义就皱眉了,他选的是什么衣服,不禁摇头:“这条不行,不符合你的气质。”

    导购奇怪:“这位太太属于可爱类型,颜色很衬她。”

    “你说不行的啊,那刚好了,结束。”林栖栖兴奋道。

    宋义摸了摸自己的下颚,踌躇了一下问导购:“这款难道没有不露背,露肩膀的吗?”

    “有有有,这个是我们主打款,有两种设计,还有一种是有袖子的,更加优雅一些,我拿给先生看。”导购激动地赶紧去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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