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爱你时有风》

    胡桃走后,林向屿搬入了他在市中心买给她的loft公寓。她的东西都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他只带了一台电脑和一些换洗的衣服。

    林向屿搬家的事,谁也不知道。他放下行李,在沙发里坐了一会儿,然后煮了一碗面,热气腾腾的,端上饭桌却让人没有了胃口。

    胡桃卧室的书桌上摆着一个护身符,是当年他在峨眉山金顶给她求来的,她说过,她永远不会摘下来。

    还有一个硬皮的记事本,翻开来,第一页用黑色记号笔写着“生日快乐!”,右下角有个大大的笑脸。里面每一页都画了一只q版的海洋生物,旁边写着一些相关资料,学名、分布、主要生活海域、种属和简单的描述。

    记事本的最后,是他高中时候的学生证,那时候他眉目清秀,一脸青涩,呆呆地对着镜头,剑眉斜飞。学生证的边缘已经卷起来,毕竟是许多年前的东西了,上面的字迹都褪了色,却看得出一直被她好生珍藏着。

    就像她被时光酝酿成美酒的心事。

    林向屿单手撑着桌面,心痛如绞。

    那年月有多好,怎么再也找不到。

    雨水打在窗户上,哗啦哗啦,倒像是敲门的声音。

    “胡桃,”他对着空气轻声问,“是你吗?”

    “胡桃。”

    “胡桃。”

    你在哪里?

    你去了哪里?

    男人捂住眼睛,靠着空荡荡的墙,竟然落下泪来。一滴两滴,吧嗒吧嗒,就像是琥珀,跌碎在大地之上,除了胡桃,再也没有人能够懂得这样的伤悲。

    他和她纠缠在一起的生命,大把大把,却终于这样褪了色。

    胡桃胡桃,他竟然再不知道她身在何方,是生是死。

    ——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哭?

    ——我不会。我陪你一起死。

    她在他的生命里待了十五年。

    十五年来,她戴他送的发夹,将他的字迹模仿得惟妙惟肖,他带着她奔跑过大雨倾盆的街,站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去看她。他们喝过同一瓶水,通过或长或短的信,他发着高烧依然能背出她的电话,她帮他将衣袖妥帖地挽起,他们在ktv昏暗的灯光下对唱过情歌。他用第一份薪水为她买了双高跟鞋,她会做他所有爱吃的菜。

    高中的时候他们一起看过一场电影,情节早已模糊,他只记得其中有句台词——lovemeansneverhavingtosayyou'resorry.

    她曾经紧紧将他抱住,泪水浸湿了他的一生。

    她是他的空气,久了,久了,竟然忘记了是在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