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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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金首饰对叶队长和王翠芬的冲击力实在太大了一些, 想想就知道了, 叶家这样的“大户人家”, 王翠芬都只有一对银耳环, 整天当宝贝似的舍不得戴, 要是换成金耳环, 在他们这就完全可以当传家宝供起来啦。
叶小妹这个首饰盒里, 还不只一件金首饰,而是整整五件套,耳环项链戒指应有尽有!
结个婚给了那么多的彩礼不够, 还准备金饰五件套,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家庭。
可以说宋家的礼物和彩礼全都加起来,都不如这套金首饰对叶队长和王翠芬的冲击力来得大。
原本他们还想端着老丈人和丈母娘的架子, 把婚期往后压一压, 小宋是小辈,再心急也得听他们的安排。
反正他们好不容易把闺女养这么大, 可不想随随便便就把她送出门。
但是现在看看这套金首饰, 人家小宋想娶十个二十个媳妇都够了, 他们还想端着架子拿乔?
王翠芬和叶队长光是想想都透着亏心, 再也没法提农忙的事了。
现在是忙,但也没忙到不可开交的地步, 至少过了三月以后才会忙得没功夫管其他什么事, 这中间还有一个多月, 够他们嫁闺女了。
夫妻俩对视一眼,再也不叫宋清徽回屋睡觉了, 三人重新坐下来商量大事。
叶小妹当然不知道堂屋的动静,她在自己屋里舒舒服服的睡大觉呢。
叶小妹本来还担心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在宋奶奶家里睡惯了柔软的大床,如今回到家里可能要适应一段时间呢。
事实上她已经没有当豌豆公主的命了,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回到睡了一年多的房间,竟然一点都没觉得不适应,倒头没几分钟就睡着了,然后一夜好眠,醒来又是一个艳阳高照上午。
当叶小妹神清气爽的从床上爬起来时,叶家其他人,包括宋清徽在内,全都已经捧着碗在院子里吃早饭了。
今天叶家早饭破天荒的吃米饭。
乡下早饭基本上都是粥或者红薯,吃干饭算是特别正式的,只有过年走亲戚才有这种待遇。
不过是宋清徽是准姑爷,第一次在岳家吃早饭,王翠芬也给了他最高级别的待遇。
叶小妹当然不会在意大家吃饭不等她这种小事,只要不少她吃的就行,因此闻着从大家饭碗里飘来的香味,她麻溜的跑去刷牙洗脸。
在北京的日子是吃香喝辣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宋奶奶家里没有香喷喷的腊肉和香肠,叶小妹之前还不觉得想念,如今闻着熟悉的味道才觉得口水都要掉下来了,飞一般的刷牙洗脸然后吃饭。
由于王翠芬他们都在院子里吃饭,叶小妹端着不到一碗饭偷偷夹了三块腊肉。
他们家的腊肉切得比较大一块,像王翠芬这种吃菜省的人,一块腊肉她能吃掉两碗饭,叶小妹也就是仗着他们不注意才敢夹这么多,明面上摆一块腊肉,剩下两块埋在碗底下,叶小妹对自己的机智表示佩服。
事实上,王翠芬不用进去盯着她,远远回头看到她鬼鬼祟祟的动作,就已经猜到这傻丫头在玩什么把戏了,只是看在她在婆家表现好的份上没点破而已,就连林红梅和宋秀秀,也只是欲言又止的看了小姑子好几眼,最后跟王翠芬一样视而不见了。
没人点破,叶小妹还以为自己的动作天衣无缝,偷吃成功当然很开心了,更开心的是吃完饭,宋大哥竟然还没回知青点,她心情特别好的朝他走过去,“宋大哥,已经回家了,把我的小金库还给我吧。”
话刚落音,就看到宋大哥颇为尴尬的看了她一眼,叶小妹立刻有种不好的预感,下一秒就听到他说:“你的首饰和红包是吗?
我昨天晚上顺手给叶婶了。”
叶小妹瞬间傻眼:“你说什么?”
宋清徽满脸无辜的解释道:“昨天你睡的太早,我怕自己最后忘了,索性就让叶婶帮我转交给你。”
叶小妹才不听他的理由,她都快气炸了,出尔反尔是宋清徽在她心里俨然已经成了渣男,义愤填膺的叶小妹努力手撕渣男:“枉我这么信任你,你居然出卖……”
话还没说完,后脑勺被不轻不重的敲了一下,王翠芬不知何时来到她身后,瞪了她一眼,“小宋怎么就出卖你了,难道我还会昧下你的东西不成?”
“再说了,这么贵重的东西不交给我们保管,你自己弄丢了怎么办?”
王翠芬还觉得宋清徽干得漂亮,要是让他们家小妹做主,搞不好到她嫁人那一天,他们都不知道亲家私底下准备了这么多好东西,全让小妹一个人藏起来了!所以叶小妹控诉宋清徽,王翠芬话里话外都在维护他。
渣男是撕不成了,叶小妹决定暂时偃旗息鼓了,转头先跟她娘据理力争,“你确定只是帮我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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