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一辈子(十三)-《玩命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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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方也因体力不支昏了过去。
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叫了救护车,然后沈忆枫背他下山,这边以上的山地还在开发,虽然隔段距离就会有石阶,但地面都是凌乱散落的碎石,下坡路很不好走,尤其还背了个人。
一个不注意便打了滑,沈忆枫为了护齐博义不躲不挡拿自己当肉垫砸在了地上。
春季单薄的衣衫瞬间被划破,肩膀手肘破了好几处,连带下巴也破了好大一块,鲜红的血很快渗了出来。
他顾不上查看一眼,在刘念的搀扶下重新把人背上往下走,这一路直到山脚摔了三次,清俊的男人落魄的都没样了。
救护车已经等在山下,他喘着气把人放到担架上,随后也跟着坐上车。
医护人员给齐博义做抢救的同时,刘念拿了酒精给沈忆枫消毒,削皮见血的伤口好几处,擦伤更是随处可见,酒精触碰到伤口让他下意识的闪避了下。
刘念抬头看他,沈忆枫无力的笑了笑,“没事,继续吧!”
刘念顿了顿,动作更轻缓了些,半晌后她发现沈忆枫撑在座位上的手隐忍用力到在发抖。
她收回视线最后给他下巴上消毒,两人的距离瞬间拉近,沈忆枫盯着她尽在咫尺的脸,不由回想起刚见刘念那会的日子,张扬不羁顽劣不堪的少女,惹是生非的模样历历在目,却已经相隔十二年。
十二年,人一辈子也才多久?
他突然道:“其实我挺羡慕彭飞的。”
刘念收手整理东西,他继续道:“人不在了,但是拥有着他最想要的东西,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下一秒就把我忘了?”
刘念把东西交给医护人员,靠着车壁沉默着,把沈忆枫忘了?
她也想,可是她的人生中这个人的身影被占据了大半,除非转世轮回不然怎么可能再忘?
嘴上就算说着,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做法罢了。
她已经见证过很多人的死亡,她明白死亡其实离生活并不远,它可能就和你并排走着,只是无法用肉眼瞧见。
她不知道沈忆枫死掉自己会怎么样?
但也明白绝对不会是快乐高兴轻松这类积极情绪,他们互相伤害,互相挣扎着走到现在,与其说两个人,不如说已经长在一块,不论是好的或者坏的,只要是重要阶段永远都有着彼此,以至于其中一个消失,另一个可能不会有多大的悲伤,但必定会体会到剥皮割肉般的疼痛,并且会持续一辈子。
齐博义的状况不算严重,昏厥是由极度疲劳和缺乏营养导致,调理完善就能缓和过来。
刘念给齐母去了电话,等那边人都到了之后准备回小镇,齐博义的情绪依旧很低落,趁病房没外人的时候,他突然问刘念,“你喜欢那个人吗?”
“沈忆枫?”
“嗯。”
“问这做什么?”
“如果喜欢不管他多蠢,记得都别放手。”
“他不蠢了。”
齐博义没理她,坐在病床边,身上是宽大的病号服,没有血色的脸面向着窗外。
又道:“别管外人怎么议论,记住生活是自己的。”
刘念半晌没说话,等齐母灌了热水进来,告辞走了出去。
回到客栈后齐博义的事件就仿佛是上辈子的事,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没几天也渐渐消停了下来,像齐博义说的,生活是自己的,就算别人议论也不过只是个短暂的过程,相对比漫长的一生显得太微不足道。
很多人都知道思源有个俊美帅气的男人,年轻姑娘特意绕远路从门前经过的也不少,对沈忆枫最热衷的要属胡菲了,才二十出头土生土长的小镇姑娘,高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前段时间刚回来,现在帮着家里看店,离刘念的客栈不远。
她几乎天天挤着时间往这跑,免费给他们当临时工,乐呵呵的什么都愿意做,心态好,开朗活泼十分有朝气。
胡菲有双大的离谱,却不怎么富有灵气的双眼,看人时常常露出呆样,面对沈忆枫更是如此,燕芳他们时不时的开她玩笑,小姑娘也不介意,还自以为将心思掩饰的很好。
有一次她凑到刘念身边有些不好意思的问:“小老板,我听他们说沈忆枫是你男朋友?
这是不是真的?”
刘念道:“怎么?
怕我跟你抢啊?”
她慌乱的又是摆手又是摇头,“我随便问问的,真的!”
刘念挑眉,“呦,难道你不喜欢他?
眼光这么高?”
她再次摇头,急道:“没有,不是的,他很好。”
刘念缓和了神色,也不再捉弄她,“他不是我男朋友,喜欢就去追吧!”
“真的?”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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