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一零六-《重生红楼之环三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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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扯下默卓头颅后又卷走他大红的披风,做成一个单肩斜跨的背包,把头颅往里一放,继续横扫周围的彩色尾羽。
幸运的是,能聚集在默卓身边的,皆为都统以上的高级将领,他们帽盔上的羽毛迎风飘摇,像一面面象征死亡的旗帜,召唤着杀神的降临。
贾环双眼通红,理智全无,一刀一刀收割着头颅,然后随手往背包里扔。眨眼睛,默卓死了,正副都统死了,正参领也死了,主帅战车周围已被杀出一块圆形的空地,尸体堆叠的足有半人高。
西夷人怕了,怯了,举起长矛对准少年却丝毫不敢靠近,少年举刀跨前一步,他们就急急后退三尺,脸上浮现惊恐至极的表情。开战不过两刻钟,此人便杀了两千人不止,他究竟是人还是怪物?
幸运的是,少年对帽盔上没有羽毛的头颅不感兴趣。他抬眸,朝不远处的副参领看去,鲜红的唇角兴奋的上扬。
副参领吓得肝胆欲裂,声嘶力竭的喊道,“撤退,赶紧撤退!快啊!”主帅、正副都统、正参领,都已死亡,他便是军队的最高掌权者,他的话,将士们自然要听,连忙勒紧缰绳调转马头,往回狂奔。
举着长矛对准少年的士兵们齐齐露出劫后余生的表情,丢掉兵器没命的逃。这不是一场战争,而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且屠杀他们的竟是一不足弱冠的少年。他们早已被吓破胆了!
贾环攻克过无数次的丧尸围城,这些普通人在他眼里不过是蝼蚁一般的存在,与力量、速度、身体强度均得到全面进化的丧尸压根不能相提并论。但这弥漫着硝烟味的氛围却妙极了,勾起了他久远的,满带着血腥味的回忆。
他舔舐无意中迸溅到唇角的鲜血,朝那参领紧追而去。
参领边打马狂奔边回头眺望,见那杀神血红的眼珠子紧紧锁定自己,奔跑的速度竟比□□的千里马还快,吓得帽盔都掉了,叽里呱啦的催促士兵们加快速度,又往天上发射了一枚亮红色的信号弹。
“环儿,别追了!他们有援军!”五王爷缀在少年身后高喊。
少年恍若未闻,奔跑的速度越发快。
五王爷咬咬牙,抽-出匕首扎进马腹,拼尽全力奔到少年身边,跳下马将他抱在怀中护牢,在地上滚了十好几圈才堪堪停住。
“别追了,他发射了信号弹,援军很快就到。此战已经结束,环儿,你听见了吗!”五王爷捧住少年脸颊,望进他暗红如血海的双眸。
贾环眨了眨眼,逐渐从血腥和杀戮的无上-快-感-中挣脱,一把推开五王爷,走到那参领丢失的帽盔前,一脚踩扁。
五王爷将他捞上马,慢慢朝营地踱去。绝大部分士兵已回转,休息的休息,疗伤的疗伤,还有的站在山坡上眺望血流成河的战场。
西夷人刀耕火种、茹毛饮血、野性难驯,宁愿战死也不愿归降。如今日这般被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的情景委实不多见,然而造成此景的人,却只是一名半大不小的少年。两刻钟,从号角吹响到战争结束,只经历了短短两刻钟,然而少年已屠戮了至少数千人,直杀得西夷人屁滚尿流,狼狈逃窜。
兔儿爷?究竟是谁说对方是兔儿爷?能以一己之力抗衡千万大军,他分明是一头凶兽,从远古时期便已存活的择人而噬的凶兽。
看见满地滚落的头颅,大庆将士们后怕的想到——幸好这只凶兽属于大庆,而非西夷!
作者有话要说:那天看书的时候看见一句留言,说夏天感冒的人都是白痴笨蛋。当时我深以为然,没想到昨晚吹了一夜空调,今早就遭了报应。瞬间感觉自己智商很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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