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结束-《我只是个经纪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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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打算拉张一博入伙!

    要知道,经纪人的收入,可是和艺人的收入成正比的。

    只有艺人的收入足够高,经纪人的收入才会随之变多。

    不过,想要提高自己的收入,除了提高艺人的收入以外,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办法,那就是和多个艺人同时签约。

    只要他签约的艺人足够多,哪怕每个人每个月只能给他贡献一千块钱,那月入上万也完全不是问题了好吗。

    其实这种方法在地球就有很多经纪人用过,只要是个人,他们就能跟你签约,属于广撒网,多捕鱼。

    反正这对于他们而言,也没什么损失。

    不过李星并不打算走量。

    毕竟你数量再多,要是质量不够,最后的工资充其量也就勉强能解决一下温饱,想要大富大贵肯定是不可能的。

    想要手下艺人的质量足够高的话,那就需要经纪人的资源足够多。

    而李星现在最不缺的就是资源。

    他手里头掌握的,可是一整个地球的资源!

    所以,他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挖掘艺人,最好是那种身价不高,没有什么名气的艺人,这样他的收益才能够达到最大化。

    而张一博,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料子。

    而且,根据李星的推测,张一博应该是个十分渴望出道的歌手,如果由他主动去招纳的话,成功率应该非常的高。

    然而事实上,李星猜测的并没有错。

    当张一博听到李星要和他签约,给他资源出道的时候,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激动与兴奋。

    尤其是当他听说李星就是《董小姐》的原创作者时,整个人跟打了鸡血一样,甚至连合同都只是一眼扫过,就直接签了字。

    就此,李星手下也算是正式有了两名艺人了。

    不过,陈祖元还是和以前一样,跟李星签约的合同分成为七三开,而张一博跟李星签的合同则是二八开。

    李星占八成,张一博只分两成。

    不过,张一博对此,倒是并不在意,对于他而言,在出道面前,一成的分成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就算李星要九成,他也会毫不犹豫的签下这张合同。

    因为出道对于他而言,是他这十多年来,能够坚持唱歌唱下去的唯一动力。

    陈华树已经放弃了,在梦想与现实中,选择了现实。

    而他还在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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