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卖,也是有技巧的!-《我只是个经纪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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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他现在写出一首精品歌曲去卖,价格低还好说,价格一高,估计任何人都不会愿意买。

    毕竟一首歌的价值高不高,并不取决于歌曲本身,而在于唱它的那个人够不够火,名气够不够大,身价够不够高。

    这就好比一副向日葵的画像,如果是某个不知名画家画的,那么这幅画几乎一文不值。

    但是如果这幅向日葵是梵高画的,那么这幅画瞬间就会变成无价之宝。

    所以,要想卖歌,学小说里一穿越就去卖,是肯定行不通的。

    卖,也是有技巧的!

    学会如何去卖,怎么提高自己的价值,这才是一个穿越者真正应该做的。

    于是,李星果断拿出纸币,思索一番后,在上面写到:《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

    这首歌和‘董小姐’一样,是一首地球那边的民谣。

    虽然比起‘董小姐’来,这首歌的成绩要稍微逊色一点,没有拿到十大金曲奖,不过却也拿到了当时东方风云榜的最佳作词奖。

    当时《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一经发布,短短三天时间,就创下了高达450万的播放量!

    用来参加这次的比赛,李星觉得,应该是绰绰有余了。

    不过还有个问题就是他和陈祖元的合同。

    合同上,他们的收入写的是七三开,李星占七成,陈祖元分剩下的三成。

    可是从现在看来,他又要出力,又要出资源,就连写歌都要靠他,所以,他觉得有必要修改一下合同,改成八二分成不过分吧。

    不过后来他仔细想了想,又放弃了这个想法。

    首先是歌曲的版权一直都在他自己手上,他已经掌握了最大头的收入,所以完全没有必要贪图那一成的分成。

    其次,陈祖元以后若是真的出了名,那他现在贪图这一成的分成,很有可能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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